一 神創造天地萬物,神又是誰造的?(創一1:二1)
本帖最後由 querido 於 2018-3-19 08:50 編輯
神的存在和來源,本是一個奧秘的問題,原非我們人類有限的智慧所能蠡測和瞭解的(傳三11)。譬如說,像時間的起頭或末了,以及廣闊無垠的空間界限,這都不是我們人的頭腦所能想像的。聖經上說:「深哉!…神的蹤跡何其難尋!」(羅十一33)「你考察,就能測透神麼?
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麼?他的智慧高於天,你還能作什麼?深於陰間,你還能知道什麼?」
「神為大,我們不能全知,他的年數不能測度。」(伯十一7-8,卅六26,參卅七23)由此可見,神是何等的奇妙偉大,有限的人實在無法瞭解無限的神,但並不能因此否認神的存在。因為神曾經藉著聖經已將這奧秘的事,一一啟示出來(摩三7),能使我們有所認識和相信。
如: 1.「我是自有永有的。」(出三14)「惟耶和華是真神,是活神,是永遠的王……」(耶十10)。「諸山未曾生出,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,從亙古到永遠,你是神」(詩九十2),「耶和華用能力創造大地,用智慧建立世界,用聰明鋪張穹蒼」(耶十12)。這些啟示告訴我們,神是無始無終永活的神,他不是被造或受造之物,也不是被生的,乃是一位大有能力的造物之主,是獨一無二的真神(申六4,四35,提前二5,可十二29,32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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