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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四.天堂何意?在什麼地方?


天堂何意?在什麼地方?(來九24)

        天堂一詞原文指「天」字而無堂字(太五18;路十21;徒四24),在新約中用過二百多次,譯成複數字「諸天」有十九次(參弗四10),在舊約聖經亦均用「諸天」之稱(詩十九1;五十6;八九5;九七6),共有三九八次,或稱「天和天上的天」(詩一四八4;尼九6;王上八27;代下六18)。至於「天堂」二字,在中文聖經裏,只有新約兩處用過(來九24;彼前三24,見官話本),此詞係有佛教背景,按照原意應譯作「天」或「天上」為宜(見呂譯本)。不過國人對於用「天堂」之稱比較習慣,易於領會所指的境界。總之,不論是「天堂」或「天上」,這裏所說乃是神的所在之處,為耶穌進入之所,亦即祂為人所預備要去的地方(約十四2),或稱樂園(路廿三43),也就是保羅所謂之「三層天」(林後十二2,4)。希伯來書作者,形容此處為有根基之城,是更美的家鄉(來十一10,16)。使徒老約翰說是一個新天新地,那裏是神與人同在,不再有憂傷死亡和痛苦的美好地方(啟廿一1—4;參賽六五17;六六22),這不是人用肉體的眼睛所能看到的,乃是神的屬靈境界,是屬神的兒女死後靈魂的歸宿,要往天家與神同住同在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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