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在拔摩海島上,於主日見了人子的異象,他對於其形像外貌之記述,甚為清晰,這與先知但以理曾在希底結河邊所見的人像,幾手完全一樣(但十4~9)。不過約翰在此所描寫的人子,是在七個金燈壹中間,且加上祂是手拿七星,口出利劍。我們現從這一段經文形容的句子中,可以看見人子救主耶穌基督的一切威榮,與各樣所顯明的表意:
(1)七個金燈臺(啟一12)——金燈臺在舊約時代摩西的帳幕內,是具有七個枝子的燈臺(出廿五31,37;參亞四2),這個金燈臺杈出七個枝子,宜於表明神的子民只為一族,但在此處有七個金燈臺,以表示新約各處各時的教會,各處基督教會有自己的燈臺,燈臺的功用是發光,這光乃是神的道,神所啟示的真理(詩一一九105,130;箴六23)。教會是燈臺(啟一20),是要將從神所得的光表現出來,將那生命之道向世人表明出來(腓二16;約一1~4)。這燈臺是金子做的,表明教會在神眼中看為寶貴,它能為主發光,歸神為聖。
(2)有一位好像人子(啟一13上)——主耶穌在世時自稱為人子(路十九10;太廿四27,30;廿五31;廿六64;參但七13),表明祂是道成了肉身,住在人間,時常自稱為人子,為要傳道,拯救失喪的人,並且也是用以指明祂的榮耀再來,審判萬民。祂在七「燈臺中間」,表明常與教會同在(參太廿八20)。 |